东方锅炉:群丑现形记
试国法财务报表怎容尔伪造
惩巨蠢公司股票岂系侬私物
1999年4月13日,四川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上午8:30,法院准时宣布开庭,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查长韩忠信,四川省高级
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亲临压阵,中央电视台、四川省电视台全程报道,场内400余个座位座无虚席,场外数千普通投资者焦急地等待着审讯的结果。
为期三天的审讯控辩方唇枪舌战,论辩激烈,被告发言声泪俱下,痛心疾首。
什么样的事情牵动了千万人的心?
原来,建国以来最大的涉嫌证券市场的贪污案---“东方锅炉”案在此审理。
说起东方锅炉,那是一家在1946年三线建设时由哈尔滨和上海锅炉厂等联合援
建而成的大型火电设备制造厂、大型机电产品产生基地和出口基地。现有职工近万人,固定资产17亿元。1988年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5400万股。公司股票公开上市有望得到解决,此时,公司仅向内部职工发了1000万股股票。由于较少,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以每股2.2元的价格继续向内部职工发行,到1996年8月,共发行3700多万股,溢价收益存入车锅厂和股份公司的“小金库”。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剩下来未发行的1700多万股,其中1000万股竟由该公司前任董事长江仲生、现任董事长何允明、董事马一中,程兆峰等四人作主以每股5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某证券公司,余下的江等四人私分132万股,及以2.2元/股卖给了“关系户”和关系人。
东锅上市消息传开,其一级半市场价格陡涨至6-8元,江等四人开始密谋“炒股
”的发财之道。他们利用可以调拨股票的职务之便,先后将领出的股票132股违规出售后,再交股本认购金,获取巨额差价。另外非法收取某证券公司返还的广告款200万元现金。累计四人分别获赃款:江222万元,何241万元,马222万元,程218万元。
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国家审计署在1998年上半年对23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检
查中,发现车锅连续多年编造虚假财务报表,虚增利润上亿元,上市后又用手段以图配股。1998年8月,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张永一率特派员09办事处抵蓉,在东方锅炉进行彻底清查,发现:东方锅炉卖出的5400万股股票中仅有5133万股的去向可查,剩下267万股却去向不明;而向企业返款时却大多是以2.2元/股,甚至还有1.0元/股。疑点重重!尽管公司有关人事出具种种托辞,但随即由公安、司法、财政、证监会等八部门组成的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进驻东锅,迅速掌握了不少线索和证据。
慑于法律的威严,8月26日何允明首先向特派员主动交待了大部分犯罪事实,
随后程、马二人也作了交待,8月27日,该案移交四川省检查院,9月9日依法将四人逮捕,99年2月23日,四川自贡市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就江仲生等涉嫌贪污,进行起诉,起诉书上称,被告江等四人的行为已触犯《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有关条款,构成贪污罪。
于是出现了开头这一幕,虽然四名被告有人百般狡辩,有人痛陈悔意,但终究
逃不过法律的严惩。
东锅案,水落石出,一时成为证券界关注的焦点,市场众说纷芸,广大股民义
愤填鹰,“一下子就贪污200多万!如此巨贪必须严惩,以敬效尤,否则不足以平民愤,不足以正国法……”,而对于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来说,这无疑又是敲响了一个警钟。作为上市公司高层必须学法、懂法、依法办事,万不可为谋私利,侵害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权益,玩火者必自焚。
走过了近十个年头的中国证券市场,经过了一次次的考验,经过了无数风风雨
雨,现在已逐步走上规范化、国际化的道路,这条路上绝不能容有此等蛀虫,只有对违规者严惩,市场才能在良好的秩序下健康发展。6月28日“东锅案件”一审判决,江仲生、马一中被判处死缓;何允明、程兆峰被判处无期徒刑。四人同时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其上市推荐商和有关人员也受到处罚。
第二日,东锅开盘6.88元,收盘6.92元,上涨0.63元,涨幅10.01%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