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行支票结算规定的退票范围有:
(1)存款人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或超过指标、限额;
(2)印章与留存印鉴不符;
(3)逾期支票和远期支票;
(4)收款人名称或金额更改,大小写金额不符,
(5)要素填写不全或更改的事项未加盖印鉴之一证明;
(6)签发人帐号非本行或帐号有误,无法肯定正确帐户;
(7)用途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、制度和规定;
(8)帐户已被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冻结;
(9)经市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内容。
企事业单位掌握退票规定可以帮助其正确使用支票,也可以监督银行认真执行结算纪
律,慎重处理退票,防止非单位责任而发生的无理退票,保障收款单位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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